理赔有三难,一是不懂车险,沦为门外汉;二是理赔资料不齐全,理赔过程往往节外生枝,三是修车环节与理赔流程闹别扭,最终保险公司按规章制度扣除理赔款,却落得“能扣则扣,能省则省”的吝啬鬼形象,冤情可鉴;而车主呢,少拿理赔款,难免把一肚子冤枉气朝保险公司发泄。于是“理赔难”现象就越演越普遍,只要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不合某车主心意,就可能遭受许多车主的“误解”。其实理赔难的根源绝不是保险公司的的理赔态度不佳,而是车险条款在定损、修车、理赔等各个环节的规定与车主的设想有偏差所导致的。现在我们就去揭开理赔难点的真正原因,还保险公司清白,给车主一些启示。
零部件修换需协商“我要求更换零部件,可保险公司却说修复它们就足够了。原来修复费用比更换费用便宜,这就是保险公司省钱的诀窍吗?可谁能担保这些零部件的确是完全修复呢?要是我们驾车时再遭遇这类故障,事故损失可会能更严重。”李先生不停地埋怨保险公司擅自决定修车方式,不顾车主的修车意愿。
其实保险公司也有苦衷。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遵循理赔恢复性原则,即汽车零部件遇险受损时,保险公司理应先修理后更换。但保险公司必须确保汽车在修理后能达到安全行驶状态,才能将汽车交还给车主。可李先生却始终坚持说,既然修车理赔费用是车主与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,保险公司也该顾及车主的修车意见。比如车主觉得更换新零部件比修复更放心,因为车主盼望汽车能得到最全面修复,确保系数达到最高值。
修车方式互有争执是相当普遍的理赔纠纷。而根源就是保险公司的修车标准与车主的修车意愿不统一。双方还是应该协商解决为宜,毕竟车主对汽车得到全面修复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,而保险公司则是严格按照条款办事,双方说得都“有理”。但大家都想汽车早点修好,又何必在修车方式方面僵持不下,耗费各自的时间与精力呢?赔款金额得细算“修车清单明明写着2000元,可保险公司只赔了1500多元,他们还搬出许多听不懂的车险条款,意在说明他们少给理赔款是合情合理的,但我们购买车险,要的就是全额理赔,早知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要打折扣,还不如省下这笔保费。”正在办理理赔手续的张先生正怒气冲冲地叫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