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洋保险提示您,退保有以下害处:
第一,经济损失。人寿保险包括少儿成长保险是一种长期储蓄保障,保险费的计算才去平推方式,即投保初期交纳的保险费中所含的保障因素大,储蓄因素就是现金价值较低,头2年的现金价值甚至为零,所以越早退保可以转化的储蓄现金就越少,损失越大。
第二,年龄增长。年龄是首先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之一,就是年龄越大,费率也越高。如果退保后再购买新的保单,因为年龄的增长而面临比较高的费率,保险费用也会增多。
第三,保险限制。如果投保人年龄过大,一般需要体检,但续保时就不会让你体检。如果投保人退保后再购买另一份保险,就需要重新进行体检了。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,健康状况是很难预估的,也许需要支付比之前更多的保费才能获得跟之前一样的保障效果,甚至不获承保。
第四,自杀赔偿。寿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2年后,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亡,受益人可以按照合同获取保险金。一旦退保就会失去这项“权利”,需要再受2年的考验才能获得这项保障。
因此,不要轻易退保而转投另外一家保险公司,而应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。